文/郭宇璇(全民查假會社查核記者)
隨著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詐騙手法也越來越多元,從傳統的電話詐騙,到結合 AI 技術、虛擬貨幣等複雜的犯罪形式,不僅考驗政府的執法能力,也挑戰相關產業的因應機制與民眾的媒體素養。
面對日益猖獗的詐騙產業鏈,《全民查假會社》舉辦「假訊息拆彈班」年度論壇,並在圓桌場次中,邀請來自產官學界 4 位專家,以「政府x公民如何阻止『詐』彈引爆?」為題,討論各單位因應詐騙的方法、政府扮演的角色,以及目前面臨的挑戰。

▲ 「假訊息拆彈班」圓桌論壇,邀請各界專家與聽眾一同探討詐騙問題。(圖/全民查假會社提供)
本次論壇的與談人包括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打詐督導中心主任陳茂益、反詐騙聯盟秘書長林書立、中華民國第三方支付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副秘書長陳彥輔、台灣數位安全發展協會理事長劉彥伯,主持人則為文化大學新聞學系教授莊伯仲。
打詐攻防戰:從技術攔截、金流監管到平台責任
台灣數位安全發展協會理事長劉彥伯首先發言,目前數位發展部的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網詐網),技術端的承包商便是其所屬單位。劉彥伯指出,目前以 AI 技術辨識詐騙網站的準確率非常高,接下來的問題其實是法律層面。
劉彥伯舉例,在一個標榜高投資報酬率的「資金盤」詐騙還沒崩盤、沒人報案之前,法律上也難以認定其是詐騙並封鎖該網站。因此,雖然科技能幫助篩選詐騙內容,但仍需建立配套的法律措施,才能提前保護民眾。
▲ 劉彥伯指出,除了科技以外,還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措施,才能全方位保護民眾。(圖/全民查假會社提供)
此外,劉彥伯也提及,新加坡政府有推出全民防詐 APP,能為民眾主動過濾可疑的電話或簡訊。然而,目前國內的防詐 APP 多由民間廠商各自開發,功能分散且良莠不齊。因此,他建議台灣政府也應該出面開發,才能將防詐從被動轉為主動防禦。
詐騙集團騙到錢後,最重要的環節就是「洗錢」,而第三方支付往往成為詐團眼中的「水房」。中華民國第三方支付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副秘書長陳彥輔說明,目前台灣在商業登記上顯示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公司多達 15,000 家,但有通過政府能量登錄的業者僅有 53 家,這顯示可能有大量公司處於未受監管的灰色地帶。
陳彥輔表示,第三方公會持續進行聯防工作,會在網路上搜索出假冒公家機關的釣魚網站。一旦發現異常,便會通報旗下的 40 家會員業者進行阻斷,使用者也會在綠界科技、藍新科技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看到留意詐騙的提示訊息。他也提醒民眾要「多一點思考、慢一點行動」,對可疑的交易保持警覺。

▲ 陳彥輔表示,第三方支付也積極進行打詐工作。(圖/全民查假會社提供)
面對詐騙集團的進化,政府的角色為何?打詐督導中心主任陳茂益認為,打擊詐騙不能僅單靠政府,也是全民需共同面對的責任。他分析,詐騙管道主要分為電信端與網路端。在電信方面,隨著 SIM 卡與門號的管制已能有效遏阻,不過,現在最大的破口在於網路,尤其 Meta 等境外社群平台是詐騙資訊最多的來源。此外,許多詐團的機房設立在境外,甚至利用虛擬貨幣洗錢與詐騙,這些都增加了執法的難度。
對於虛擬帳號與第三方支付的潛在風險,陳茂益指出,透過與工會的合作,已能有效壓制合法三支被濫用的情況;目前的重點在於打擊那些未經核准、私自從事代收代付的「假三支」。他說明:「這些有效遏阻之後,就可以讓詐騙集團騙不到、騙到錢也洗不掉,後續也能讓我們順利扣押。」
反詐騙聯盟秘書長林書立則從受害者權益、社會心理的角度切入,他呼籲,「我們不能一直說被騙的人不是笨就是貪,這樣是指責被害人。」如今的詐騙手法相當先進,可能「做得比真的還要真」,因此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
林書立也引用全球反詐騙聯盟 GASA(The Global Anti-Scam Alliance)的調查指出,國際間普遍認為「社群媒體」是詐騙的主要溫床。然而,台灣檢警向這些平台調閱資料時,往往受限於平台自訂的社群守則,導致偵查受阻。因此,台灣政府需加緊腳步,以法律約束平台;另一方面,民眾也要多吸收防詐資訊、加強警惕。
如何全民打詐?需拿捏平台監管界線、增加民眾打詐意識
在 Q&A 環節中,聽眾指出,在講述「打詐」主題時,大眾文化中缺乏正向敘事的作品,例如:描繪打詐團隊的努力、成功等,反而大部分都是呈現弱勢、負面的狀態。林書立認為,這的確是民主社會的常態,政府做得好往往被視為理所當然,做不好則會用輿論監督政府。
另一方面,打詐常常會有「越打越詐」的困境,可能下架 1 個假的網站、又出現 10 個網站,即使民眾在社群媒體檢舉了詐騙廣告,也只是讓那位民眾不會再看到該廣告,但其實詐騙資訊仍然會讓其他人看到,並未真正解決問題。
陳茂益則從法規面補充打詐的「正能量」。《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56 條規定,防詐有功人員與檢舉人可以獲得的獎金,最高達 1,000 萬元,期盼能鼓勵民間與政府合作,共同阻止詐騙。

▲ 聽眾認為,許多人透過詐騙「一夜暴富」,監控異常財產應該成為手段之一。(圖/全民查假會社提供)
也有聽眾認為,詐團經常購買豪宅、豪車,政府能否透過「監控異常資產」來抓人?
劉彥伯回應,台灣是法治國家,不能僅因某人資產異常增加就直接入罪或監控,必須有具體的犯罪證據;若是涉及境外社群平台的狀況,也需要遵守該平台的社群守則,以及詐騙廣告的來源國家法律,無法過度監管。
不過,可以透過分析公開數據,針對協同行為與高風險帳號進行監測。陳彥輔補充,第三方支付業者在接獲大額交易時,會通知調查局把關。在實務上判斷詐騙風險時,則可查詢其登記的公司地址,是否為商務中心借址登記,或者最近一兩年成立的新公司、資本額很小、董監事只有一人等,這些都是高詐騙風險的公司樣態。
最後,有民眾提問台灣是否需要建立本土社群平台,以擺脫 Meta 控制。與會專家普遍認為「知易行難」。劉彥伯指出,建立社群平台需要夠多用戶參與、創造大量互動機會,但台灣市場較小,本土平台難以吸引足夠用戶。
陳茂益則舉 Dcard 為例,該平台即為台灣社群,平台上若有詐騙訊息,官方也會配合調查幕後資訊;而對於 Meta 等境外平台,也需要法律推動,讓其配合監管、共同打詐。陳彥輔也強調,比起再建立一個社群,培養民眾辨識假訊息的能力更加重要。

▲ 劉彥伯(左起)、陳茂益、莊伯仲、林書立與陳彥輔,於《全民查假會社》圓桌論壇開講。(圖/全民查假會社提供)
主持人莊伯仲也以「拔河」比喻打詐攻防戰——這一場「好人幫」與「壞人幫」的對決,雖然詐騙集團看似魔高一丈,但透過產官學界的合作,以及培養全民防詐意識,終究能將勝利的繩索拉向正義的一方。
核稿/責任編輯:宋思彤